八、管路压降的相关计算
一、最大允许充装(卸)速率的计算
最大充装(卸)速率的计算,应参照美国海岸警备队(USCG)的(46CFR3P.30.1-d)的规则进行。

式中Q1——充装速率;
V——最大充装速度(3m/s);
d1——每舱充装管内径;
由于ISO型高速透气阀的流量(即透气能力)是指在各个压力点上,标准空气的流量,而并非液货蒸发气和空气混合物的流量。因此液货蒸发气和空气混合物的容积流量应为:

式中Qv-a——蒸发气容积流量;
Q1——液货舱的充装速率;
VGR——蒸发气生成率。

式中Pv,115——115℉时的饱和蒸气压力。
对液货仓每一货种的最大装(卸)速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Pv-a,115——115℉时,舱内蒸发气和空气混合物的密度;
Pa,115——115℉时,舱内空气重度;
Pa,o——0℃时和1013KPa时的空气重度。
二、压降计算
依据USCG的(46CFR3P.30.1-d)规则,液货舱透气管压降应使释放阀,在装货时管路承载的最大背压应小于液货舱可承受的压力。蒸气回收系统的压降,不能超过系统压力释放阀设定值的80%。
压力降的计算公式,规则所采用的达西公式现已为一个共同可接受的公式。

式中△P——压力降;
ρ——流体的密度; L——当量管长;
V——平均流速;D——管路内径;
f——达西摩擦系数; g——重力加速度;

三、船舶设计院所和船东可以委托高速透气阀的制造商依据船舶的舱容和装载速率,以及曲型的装载货物,进行管路压力降计算,并确定所配备高速透气阀的设定开启压力及流量,但必须完整提供上述数据及填写下列表式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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